员工的车和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车属于运营车吗?

时间:2024-05-07 作者:张掖律师

由于租赁公司的车不属于道路运输,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是交通局的管理理念。营运车辆是从事道路运输作业的车辆,包括出租车、长途客车、道路货运车辆等。租车不属于道路运输,所以是非营运车辆。车辆营运证是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没有营运牌照的车辆,就是无证营运,俗称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身携带车辆营运证。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发现无车辆营运证等无法当场提供有效证件的,应当依据《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暂扣车辆;根据本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值得注意的是,本法规规定的车辆营运证名称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性质和功能相同。除本条例有关规定外,道路运输证的相关制度可以继续使用。法律依据: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身携带车辆营运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具体办理手续可以到运管部门沟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结合车辆用途和实际情况确定

本文链接: http://www.huobaobei.com/374242.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杭州房产律师 法律问题咨询 马鞍山花山区律师 杭州法律咨询 邵阳律师 浙江律师 余杭区律师 杭州律师电话号码 晋城律师 黄山律师 怀化律师 钦州律师 酒泉律师 湖州律师 北仑律师 杭州工程律师 兴国律师 海宁市律师 固始县律师 郑州律师 武汉律师 青岛律师 佛山律师 宜春律师 长沙律师 绍兴律师 绍兴律师 宜昌律师 滁州律师 扬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