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减刑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应该如何规定

时间:2023-10-02 作者:张掖律师

减刑的条件和程序: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经过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全体人民警察会议通过、公示、审议、公示审议结果无异议后,人民法院作出减刑裁定。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监狱减刑的条件: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监狱减刑的条件: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本文链接: http://www.huobaobei.com/17035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湛江律师 舟山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 连云港律师 杭州临平区律师 上海合同律师 浙江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律师 杭州法律咨询在线 杭州继承律师 广州律师 成都律师 重庆律师 哈尔滨律师 杭州律师 阜阳律师 黄石律师 三亚律师 广安律师 文山律师 石嘴山律师 合肥律师 宁波律师 徐州律师 柯城律师 泰顺律师 莲都律师 青田律师 杭州工程款追讨律师 会昌律师